合同效力待定问题及法律规定

嘉兴刑事律师 2025-05-1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章关于合同的规定,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或被暂时搁置。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,如条件尚未满足、期限尚未到来,或因其他法定事由导致合同效力需要进一步确认。在此期间,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履行义务、等待条件成就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来促使合同效力的确定。法律规定了合同效力待定的具体情形及处理方式,以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并维护法律秩序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35条: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以恶意取得的,受条件限制的合同,在不影响善意取得者获取的前提下,不发生效力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36条: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,而该条件是为了确定合同是否生效时,双方主张合同效力的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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